第11章 女性潜意识中的“阿尼姆斯”(2/3)
一个星期后,我父亲上诉得胜,派出所责令这家邻居向我家赔礼道歉,并支付我的医药费和营养费。记得小时侯,我从来没因为自己惹事生非同别的小孩打过架,倒是帮弟弟征服那些鼻涕英雄,同男孩子打过好几次架。
弟弟在外一被欺侮,就回家找我,因为大姐性格同样懦弱,家里又没有可依靠的强壮大哥,我只好硬着头皮毫不含糊地充当起有力的大哥来。每次弟弟只要用手一指一个男孩子说,“就是他欺负我!”我便会像只敏捷的猫,猛地窜上去迅雷不及掩耳地扬起我的小巴掌,朝那混小子脸上狠掴两下,然后拉着弟弟转头就往家跑。
最激烈的一场鏊战,是我上小学五年级的那年秋天,弟弟刚上一年级,我们在同一所小学。
有一天下课后,一位同学向我报告,我弟弟被几个大男孩围在中间出不来了。我急忙跑到出事地点,一看竟是与我同班的七个男同学在墙边围挤我弟弟,弟弟像个无路可逃吓得发呆的小兔子,瞪着惊恐的小眼睛,咧着小嘴哭喊着。
因为我是班长,平时可能因为班务工作得罪了这几位男同学,他们泄私愤,把我弟弟当替罪羊和出气筒,面对这七个男同学,我愤怒满腔,火冒三丈!但我马上冷静地意识到敌众我寡的险峻形势,把脑袋伸到熊嘴里不是勇敢,机智的天性在我嘴边显灵了:
“你们不要欺负小弟,是好汉咱们一个对一个打,我不信,我制不服你们。”
这句话像一块硬梆梆的石头把这伙男同学砸楞了,他们不相信我这个学习成绩遥遥领先的细弱小女孩,还胆敢同他们这帮铁哥们较量拳头,他们把舌头一吐,小眼一挤,随即放了我弟,雄纠纠气昂昂地把围我在中间。
仿佛刚刚从原始森林部落里走出来,平时做班长的斯文假面全揭掉了,茹毛饮血的本性暴露了出来,我泼悍地拚足全身力气照着领头的冲上去就是一拳,他也像一只恶狠狠的小狼扑过来,同我打斗起来,可能终于慑于我的无畏气概,打几拳自动退了下去。剩下的六个,退了一个上来一个,车轮般一个接一个朝我进攻。
原始森林中的一个幼豹和几只小狼在疯狂搏杀!
我完全把自己置之度外,极度的愤怒和拚命精神,如奇特的兴奋剂和镇痛剂,使我忘了自己挨了多少拳头,也感觉不到身上的疼痛。
这场激战终因上课铃声大作而宣告结束,那七个男同学,各个都鼻青眼肿,像败下阵来的小狼崽,垂头丧气地撤回教室。
我肯定也光荣负伤了,而且伤痕累累,我想哭,但我拚命咬着嘴唇把泪水吞到肚里。我镇定地先把已被打散的头发重新编成小辫,把撕破的衣角抚平,拖着几乎失去知觉的身体,把受了惊吓的小弟送到教室,才回到自己班级。
校园里静悄悄的,不时传来邻班同学齐声朗诵课文的响亮童音,秋日的阳光落在教室门前的土地上,几块玻璃碎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,宛若受伤孩子的骄傲的脸。
我扬着青一块紫一块狼狈挂花的小脸,穿着撕破的上衣,冷峻而悲伤地昂头站在教室门口,一声不吭,犹如一头刚逃出森林的浑身受伤的小豹子。全班同学的目光一齐射了过来,正在上课的班主任也转过头,既心疼又惊讶地看了我一眼。
她马上停止讲课,让同学自己看书,把我带到教师办公室轻声询问事情缘由,直到那时,委屈的滚滚热泪,才像决了堤的河水,汹涌而出,我终于可怜巴巴地放声大哭起来。
二十多年后的今天,虽然时间老人的扫帚把许多事都从记忆中清扫出去了。但这件事,我始终没忘,直至现在,我都没同那七个男同学讲过话,我瞧不起以强凌弱的人!
那时没学中国传统文化,不懂温和胜过暴力,以德服人,用武力拼斗,显然是没有良好教养的表现。
弟弟长大后,不用功读书,成绩一直不好,仍喜欢打架斗殴,高中没毕业,便进厂当了学员工,父亲本希望他从此改掉恶习,老实本分好好工作,以后娶妻生子延续香火。可是,天总不随人意,弟弟刚进厂不到半年,便参加了社会上的“哥儿帮”,为了争夺一辆摩托车,他们“哥儿帮”的十个人打伤致残了另一帮派的两个人,被定为“抢劫罪”。
听父亲讲,此时正处在“严打”时期,律师事务所律师供不应求,开庭审理时,十人团伙案,只有我弟一人没有律师,结果我弟被定为这一抢劫罪的主犯,判死刑,不满十八岁,从轻,“缓期”两年执行。弟弟不服,要求申诉,但本市律师都认为申诉无望,没人愿意接手这个案子。
父母唯一的儿子,我唯一的弟弟,难道要在黑洞洞的监狱中度过一生?看着年老父母伤心欲绝的样子,我意识到我对家庭的责任和义务。
父母已是耆老之年,姐姐没能力,看样子我责无旁贷地必须再充当一次英勇的大哥,主动承担起拯救我弟弟的任务了。
可我对法律一窍不通,怎么给弟弟搞申诉呢?
有人说拯危救亡的勇气和襟怀是人类一个美好品质。人类中的女子似乎更喜爱救苦救难。喜欢攻坚和挑战的我,更不可能故意把自己当成瞎子,对自己弟弟的灾难冷漠地背过脸去。
我毅然决定放弃哲学,自修法律。想等法律学成后,亲自为弟弟搞申诉,争取让他在父母有生之年,回来合家团聚。
人一生所扮演的角色,往往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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